該如何引述類似的判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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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罵人髒話確實構成公然侮辱
收尋網路新聞也是好幾條都有先例在
但可能檢察官自由心證覺得無所謂不想辦
於是幫被告辯稱只是單純嬉戲無惡意....


我知道這種事沒有一定的答案
但我在做筆錄時應該要提及先例嗎?
還是應該在提出上訴時在提起呢?
目的單純希望別被檢察官隨便敷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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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11-04
真的遇到你也沒轍 以上
能做的就是提供更多證據 再議 但是別期待
Sandy avatarSandy2017-11-05
看臉...帥的話就是無惡意...\0.0
Belly avatarBelly2017-11-09
好像有某種病的患者會無法自制地罵髒話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13
你可以(花錢)請律師自訴 只要過法官那關就好
Kyle avatarKyle2017-11-14
妥瑞氏症 但罵髒話只是其中一種症狀
不過用嘴巴講還有道理 主張因為病發所以打字罵人…這…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1-16
我國沒有判決先例原則的適用,結案。
Cara avatarCara2017-11-21
1) 你寫筆錄應重於事實發生經過、所受委屈 並提供相關證據。
Cara avatarCara2017-11-21
你去提先例這除了會失去重點,且檢察官是要代你打官司的
Hardy avatarHardy2017-11-23
你去教他該怎麼打,這個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Lydia avatarLydia2017-11-25
真的不甘心,那就自行委任律師代理,去法院提出自訴。
Edwina avatarEdwina2017-11-30
2) 如果真的沒辦法,我也只能建議你調整心態,因為同時間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2-02
也有很多受到這種攻訐,像公眾人物、網紅,如果你有機會看到
一些私訊內容可能你也會無法受得了。
Kumar avatarKumar2017-12-06
公眾人物有錢的會聘請專人幫自己處理某些外界投給自己的
訊息或文字 並指示某些重要的才轉交自己親自處理
Mason avatarMason2017-12-06
例如 我國各級行政機關的首長信箱多半有專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