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不成立後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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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

之前在板上跟大家詢問的車禍情況
在本周進入調解程序

但是現在問題來了


調解當天對方沒有到場
調解會打電話找人也通通轉語音 找不到人

之後 便開了一張 調解不成立證明單 給我

讓我自由選擇後續要怎麼做


這起車禍沒有體傷,只有車損 經估價大約兩萬塊

如果我要對對方提起告訴 可以走簡易法庭嗎?

那是否也是需要到地檢署提告呢?

有致電到交通隊 警察說他們沒有受理提告相關的業務

所以 我只能自己跑啦...

感謝各位不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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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9-10-26
無人受傷僅有民事賠償責任,本就不屬警察權責,也非屬檢
察署,請直接向民事法庭提出。所以你本來就要自己跑。
Jack avatarJack2019-10-29
單純車損請向自行向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不是
向地檢署提告
Kama avatarKama2019-11-01
民事訴訟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1-05
2萬塊的車損部份,在法院那邊你還要算上折舊率以及肇事
比例,所以原po可以算算看為了這個車損跑法院那個時間
成本划不划算
Annie avatarAnnie2019-11-08
那就起訴,反正兩方都會耗損,不過被告也可以皮皮不要
到,給法院一造辯論,自己評估
Noah avatarNoah2019-11-09
我只怕受到教訓的是你,光是跑訴訟可能就浪費一堆時間了
,再者僅民事責任我不懂你要怎麼讓他受教訓,還是你希望
他受什麼教訓?
Linda avatarLinda2019-11-12
建議還是去一趟民事庭提告。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1-16
小額訴訟貌似可以晚上開庭 研究一下
Erin avatarErin2019-11-16
沒有強制力,頂多就是對方敗訴
Noah avatarNoah2019-11-16
可考慮先聲請支付命令
Oscar avatarOscar2019-11-20
很難嚥下去,不等於有教訓他的可能與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