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以下案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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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個案件

星期日或一的時候,我在HATE板發了一篇文章

可/我的ID

就是發洩了一下心情
然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今天中午...接到教官室的電話要我到警察局說明

我就去了

他說我犯了公然散佈侮辱公務員警察及相關機關

當中還有提到人名(全名)

其實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當時就腦充血....就罵了

造成這個後果

不過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我只是想先有個心理準備

看會判什麼刑責

話以致此

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來害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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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5-18
目前筆錄都做好了...
Iris avatarIris2009-05-20
這種罪很輕 你可以認錯 然後檢察官給你緩起訴 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