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公然侮辱與毀謗 - 法律Edwina · 2009-10-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請問一下,很多我們這邊的學生,出外打工、用餐或者租屋 會碰到一些不愉快的經驗,大家都想交流這些訊息 可是又很怕在公開的BBS 看板上發表文章會涉及公然侮辱或毀謗 過去也有學生發表對老師的意見,結果被老師控告 如果我們改為開一個看板,但是屬於非公開的隱藏看板, 使用者要進去必須經過板主同意,那請問是否可以避開上述的問題呢? 或者能夠限制使用者,由該隱藏板獲得的資料不可用在控告他人之用? 煩請了解的板友能建議我們比較好的作法,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Oliver2009-10-21當然還是構成啊...想避免1.不要po 2.保證隱板裡所有人都守口如瓶Caroline2009-10-22不過通常「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不要告訴別人哦^.<」沒多久所有人都知道了,嗯XDDoris2009-10-23當然啦,如果你PO的東西本身就不構成公然侮辱or誹謗要件那也沒什麼好怕的Sandy2009-10-23這....尺度怎麼拿捏啊@__@?Isla2009-10-27請問有沒有文章可以參考一下,安全與不安全的區分呢@_@?Ivy2009-10-31這很難具體說明吧=w= 公然侮辱應該很明顯沒什麼好說的Franklin2009-11-05誹謗,只要有毀損他人名譽之虞都很有可能,不過還要在刑法第311條做檢驗,你可以自己參考一下嘍Sandy2009-11-10只是話又說回來,只要被講的人不爽,他都可以去告有些人就是愛亂告啊,即便不起訴,或被判無罪他也爽= =Andrew2009-11-12憋在心裡不要講或是寫在日記本鎖起來別給別人看Related Posts買賣糾紛的事件今天收到公文要強制扣我薪水..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家人買了直銷產品的問題...請問延後開庭的狀紙要怎麼寫請問若函或令上核定及規劃是否及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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