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東有犯什麼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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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傳了三封手機簡訊給我:(第一封內容)廢話少說,你立刻滾出去也行!多待一天照算租金(第二封內容)把房間門鎖換回來!(第三封內容)立即換請問房東第一封手機簡訊內容有犯妨礙自由罪??(我每月都有準時交租+水電瓦斯費,當時我仍是合法房客,他叫我滾出我家,有犯妨礙自由罪?我也在五天後無奈倉惶搬出)請問房東第二三封手機簡訊內容有犯強制罪?(我2008年2月正式搬入時,己把房東房間門鎖換上我自已買來的門鎖,房東6月命令我把房間門鎖立即換回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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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3-21
您好:1.承租人與房東訂立房屋租賃契約,並且未註明租賃期限。但是訂約後,房東寄發簡訊要求承租人無償限期搬離返還,承租人可以不用去理會房東所寄發之簡訊。依民法第226條規定房東要負起債務不履行之相關責任,承租人可依民法第226條與第184條規定對房東提出相關賠償。最高法院認為: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須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為要件。且主張損害賠償之人,應舉證確有:[1]損害之發生(財物損失)。[2]有責任原因(房東有�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3-19
[立刻滾出去(也行)!(多待一天)照算租金]何妨礙自由之有?門鎖是房東的財產--[強制]房客換回來,無可厚非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