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無違法疑慮?機車部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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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牌框燈社團牌框燈二、增警示燈與定位燈(原"黃"無動)前後方向燈均衡亮三、機車輪框(前後)反光條有人說警察會抓但有的不會...(看心情)會看的大部分都是看排氣管與聲音本人常在夜裡騎車回家為了安全考量不想被開單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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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8-27
基本上在未符合原廠之地方加裝燈管或燈條都屬於違法改裝所以車牌框燈條,已屬擅自加裝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所以您是兩條項目擅自增、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那您是否認為沒有影響他人?老實講,恆亮就已經影響到��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8-27
只要非原廠規格....警方都可開單驗車....甚至罰單燈具.....最好少更改
Harry avatarHarry2015-08-26
車牌原本就會有燈了有必要再多裝?況且過亮反而是導致辨識度降低方向燈是屬於重要燈具16-2已經寫的很清楚禁止擅自變更重要燈具原有規格直接舉個例子你看過哪一台汽車的方向燈是會沒事恆亮的?方向燈設計本身是警示用因此是散光照射所以恆亮反而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