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網頁製作~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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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問一下:

我們是「社團法人A協會」,請「B公司」協助製作網頁。

上禮拜因為我們的會員詢問寄mail都沒有收到我們的回覆,

我們才發現mail address不是我們協會本身的,所以請B公司修改。

後來因為B一直沒有修改,今早心血來潮查詢一下mail address來自何方

發現是「C基金會」的,更嚇到我們的是,我們跟C基金會的網頁根本就是一模一樣

所以我們查閱了B公司當初給我們的計畫書,上面有說是以「D中心」為基底做修改。

我們上了D中心去查,雖然80%是相同的,但是不致於跟C基金會一模一樣。

請問:依據推算我們是比C基金會晚製作,網頁上也都各有著名「版權所有:本身公司」

我們這樣是不是算侵權?抄襲?

是否能請B公司重作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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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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