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事實:載運回收紙箱,散落地面影響交通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中間) 舉發違反條例:第30條1項2款第31條2項 違規地點:國1北66.7公里 我查了一下相關條例,金額分別為4,500元、3,000元但是網路及語音的查詢結果卻是12,000元打電話到監理站去問,為什麼金額會這麼高?他們卻只有說"因為是(國道)比較貴"?難不成(快速公路)跟(高速公路)比較便宜? 監理站的小姐說一條各6,000元,兩條剛好12,000元請問這是正確的嘛??還是條例已經修正�
請問此張罰單金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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