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詐欺罪的定義!!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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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以物換物跟人家交換東西以下是我的物品我已經有著名相機一台+一顆電池螢幕黑屏無裂痕!!http://www.e1515.com.tw/Detail.asp?ID=793680但是對方就問我說又寫黑屏,又寫無裂痕!!....這話也寫的很怪ㄟ???一般人不會這樣描述的......這相機應是您描述的(外觀9/功能10)是嗎??如有問提要先說喔!!....謝謝啦!!我就回說"沒錯就是這樣!!可是功能都正常螢幕黑屏他卻回我說:年輕人...您這樣大錯特錯了喔!!我接過的大小案子,你這不足我跟您多解釋,我姑且先不對你採任何動做,我只想跟您說您已犯(詐欺罪)了喔!!如您當初也是跟您買家是如此取得...請您大可向他提告...但您資料要向我一樣留的齊全,甚至通話錄音部份...我人緣算廣,要調到你住處或基本資料是很簡單的...是情不希望括大,解決問題吧!!請將您所謂的(功能十)相機做個解決方案....必竟你還是個年輕人,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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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0-03-15
照這個案例看來,只要在這次交易裡面,您不是「故意」拿有瑕疵的相機出來賣,根本不會構成刑法的「詐欺罪」,但是可能會有民事上的「不完全給付」責任。構成「詐欺罪」的情形如下:主觀要件必須具備詐欺行為的故意、謀取不法利益的特定意圖。客觀要件如下:一、詐欺行為:「假裝」該相機完美無瑕疵,實際上並非如此。二、陷於錯誤:買家以為該相機誤以為真的如您所介紹的。三、財產上的處分行為:買家以金錢跟您交易相機。以上所有的要件都要構成,缺一要件都不行。而民事部分,依據民法第227條第1項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如果該部相機的瑕疵沒有辦法補正,買家可以向您索取維修費,直到修好為止;不然買家也可以主張退貨。順帶一提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3-16
您好:法規:中華民國刑法(民國99年01月27日修正)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放心..他涉嫌恐嚇罪..告訴他停止交易...就說怕他.......
Carol avatarCarol2010-03-18
東西不喜歡退回就好了,詐騙有那麼嚴重嗎?還有我人緣算廣,要調到你住處或基本資料是很簡單的...是情不希望括大,解決問題吧!!這句話倒有點恐喝的意謂,東西不喜歡換回就好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不算是詐騙充其量只是交易糾紛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