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 繼承的問題 - 法律Noah · 2009-06-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最近有個疑問,關於繼承人繼承的債權的問題 就是 如果 限定繼承的繼承人,他在不知情的情形下 多還給債權人超過所繼承數額的金錢,那請問 多餘的金額,是否可以以不當得利之理由向債權人要回呢? 這問題我想不太懂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 -- 法律All CommentsGilbert2009-06-21我手邊沒六法,不過有無民法第180條適用?Todd Johnson2009-06-24限定繼承 繼承人還是債務人 沒有180第三款的適用...Hazel2009-06-25180第3款有「明知」的要件,不會構成。而且當然不可能一不小Quanna2009-06-29心錢多還了錢,就再也不能要回。Yedda2009-06-30民法第1161條第三項,繼承人不得請求不當得利Megan2009-07-03是說已經修法了,法典上沒有限定繼承的用語了Sarah2009-07-04會變成有限責任是說舊法下的限定繼承本來就是有限責任,多餘的金額因Carolina Franco2009-07-07有限責任而不必返還,而債權人多餘金額的債權就變成了Iris2009-07-09自然債權,是沒有請求權的債權,而債務人這部分的債務為自然債務,而非多餘部分的債權或債務因為限定繼承而消滅Lauren2009-07-11那如果支付了多餘的金額,債權人受領此係屬有法律上原因Frederica2009-07-15結論:債務和責任這兩個概念要分開Related Posts遇到惡房客,造成屋主的困擾初期計畫合作小組夥伴請問車禍肇事責任歸屬在表特版po出正咩的全名會被告嗎?補習班退費問題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