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件計酬及一般臨時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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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件計酬的(長期性ㄉ)跟一般臨時工是否可享有勞保及各項福利之前公司會幫我們在薪資裡扣福利金.才能享有3節禮金但今年下半年公司又說計件不屬於正式員工.以後不扣福利金.所以也ㄅ能有任何公司福利.上下班時間發生狀況公司也一概不負責..公司勞健保是採自由加保.須由自己付費..公司不承認計件的是他們的員工..但是..卻要我們配合公司的各項規定如上下班時間.休假日.都須按公司規定.還要配合加班.又做壞遭退件也由我們自己吸收扣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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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0-11-14
誠懇回答你...一.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一款勞工定義: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二.[勞工保險]受僱於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事業單位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得自願加保,惟該單位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其僱用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亦應辦理加保。部分時間工作勞保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如未達基本工資者,其勞保投保薪資得依照勞工保險投保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1-11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010年11月15日電)勞保費率在明年元月調漲,幅度0.5%,這是國家為勞工終老給付的基礎,退休有保障。立法院民國97年修正的條文,勞保費率定為7.5%,施行後第3年、明年調高0.5%,其後每年調高0.5%至10%,自10%當年起,每2年調高0.5%至上限13%。98年實施勞保年金制時,勞資雙方有共識,將保費自動調漲機制入法,保障勞工退休後生活,每月可領年金。勞工目前月薪新台幣4萬3900元為例,若退休時工作年資30年,代入所得替代率1.55%��
Emily avatarEmily2010-11-14
當然違法.只想賺更多錢卻不負社會責任的老闆真惡質.變通辦法.看是否能將工作送到家裡來做.不然就令某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