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求提供房客資料,可以不給嗎
鄰居要租我的房子,本來我同意,但是見面後發現,要租屋的這個女孩子很奇怪,強烈懷疑是鄰居的小三,而且是在卡拉OK店上班,這我當然不肯,就把房子租給其他人了,這二天忽然就有警察打電話給我,求証過了,是真的警察,要求我提供房客的資料,說是“清樓專案”,這合理嗎?我的房客是安分守已的大學教授,什麼也沒有做,我需要配合嗎?不給會怎樣,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不給嗎…Showmore
網友回覆 5
- Caroline
釋字第603號: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將他人之個資任意提供給第三人。唯依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規定,實施偵查�
- Irma
用電話要的不用給但請先告知房客有警察要他的資料請警察會同一起找房客會比較好...Showmore
- Frederica
要求警察單位發公文給你(若不配合提供資料以妨礙公務罪查辦),你也不得不提供出房客資料了....
- Catherine
不需要理會~而且你義務保護承租人的個資.2011-10-1005:05:26補充:而且你有義務保護承租人的個資.
- Skylar Davis
配合吧~如果他沒有前科,沒做壞事,是不會有事的清樓專案是專門找逃犯,性交易的,通常有密告檢舉才會辦,你可能得罪誰,所以才被挑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公家機關執行法定公務所需徵調個資,是有但書可以不適用個資法你可以讓他發個公文給你,如果他拿到後濫用個資,可以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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