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證據之提供

Zenobia#法律

如題,近期收到偵查庭傳票 因為有新的事證 有錄音檔、現場照片兩個 想請問各位,證據需要於開庭前擬狀檢陳嗎?是否可將檔案放至隨身碟內再寄過去? 亦或者是否可以於庭上檢陳隨身碟給檢察官? 另外不論是開庭前提供或者開庭當下提供,是否會於開庭時撥放錄音檔? 謝謝 –

網友回覆 6

  1. Isla

    1.先行具狀或是開偵查庭時當庭提供給檢察官都可以。2.如果你庭期前具狀並檢附相關證據,通常會交由檢事官先為勘驗。至於來不來得及在這次庭期就讓你針對勘驗內容表示意見,或甚至檢察官當庭勘驗,涉及該股檢察官和檢事官手上積案有多少、檢察官開偵查庭習慣等,沒有一定。

  2. Wallis

    那請問是否可以將證據放在隨身碟內,將隨身碟檢陳檢察官?隨身碟之後是否會規劃?歸還

  3. Isla

    可以把你說的錄音、現場照片等檔案置於隨身碟中;通常證據都須要附卷,你若覺得隨身碟太貴,就燒錄到光碟片裡吧~BTW,當證據是照片、錄音或錄影時,建議處理方式應為:將相關照片依序編號列印出來,或把錄音、錄影製成「逐字譯文」後列印出來,然後將檔案儲存於隨身碟或燒錄於光碟裡。按檢察署格式撰寫一份書狀,詳細說明這次提供的事證有何意義、能證明本件什麼待證事實?書狀內詳予敘明所列證據與本件之關聯,再將前揭檔案、列印文件附在狀紙後面,一併遞交至檢察署。

  4. Doris

    能不庭呈盡量不要

  5. Necoo

    開庭當下要做什麼、如何做,都是司法官決定的,律師、當事人只能建議、猜測,司法官可能根本不當一回事,也可能當聖經研究

  6. Erin

    請問是哪方面官司?是不是又是行車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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