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跨國企業的分公司責任問題 - 法律George · 2009-07-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以今天戴爾為舉例 網售系統其實是由戴爾廈門處理 戴爾台灣只是負責出貨 那麼是否戴爾台灣可以說他只是善意第三者, 要告請告戴爾廈門? 照這樣來看, 一個全球性企業是否將自己切割的越零碎, 再將功能分散, 就能迴避法律風險? -- 法律All CommentsHedwig2009-07-041.DELL是一間跨國、全球性的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elena2009-07-042.依照國際公約、公司法理論,DELL只會有一個總公司Necoo2009-07-062.在其他國家所設立之機構則為分公司或代辦處..etcLucy2009-07-084.外國法人之國籍:有準據法說、住所地法說、控制說Hedwig2009-07-135.一個跨國企業不會把法律風險設在司法裁判不穩地區Lucy2009-07-156.這個案子.臺灣法院具有管轄權,可能是臺北地院管轄Todd Johnson2009-07-167.問題點會在於:若事涉外,我國法院要選何國法裁判Todd Johnson2009-07-178.我國法律當然對我們國民最有保障,但不是說用就用Queena2009-07-21說到這個我就想到海商法77就是赤裸裸的國民保護條款XDRelated Posts機車車禍, 要走調解還是直接告刑事+民事?DELL電腦之我見!純粹學理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考題刑事寄傳票要求我爸到案說明刑事寄傳票要求我爸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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