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賣掉卻拿不到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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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有一位自稱在廢汽車回收工作的何先生.一直來詢問我是否要將我的舊車處理掉.熬不過他每天密集拜訪.終於答應他將車子拖走.卻在要拖走之前.他又找來一家做2手汽車買賣的車行來談.說價錢比較好.付了訂金給我.說過完年再來辦理過戶和尾款一事.當然現在就是找不到人.車行也說前已經付給何先生了.請問我是否到警局報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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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16
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你有舊汽車一輛,本想廢棄註消處理但有一位柯先生卻介紹中古車商談買賣事宜雙方也談好交易條件,順利將車子賣掉車子也由車商拖走了可是車商將尾款支付給柯先生,而柯先生卻逃逸無蹤若你未將汽車過戶的話,那你就先不要辦理過戶車商是將尾款支付給柯先生,而不是你車商憑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