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103年9月底!被紅燈左轉的轎車擊落...和解書內容上寫得清清楚楚!賠償金額XX萬,於2個月內或104年1月1X日前付清!但在今日造事者的舅舅打來說什麼哪裡有和解!當時去談和解他這個舅舅也沒在場...我媽說不是上次就和解!為甚麼又要在一次~對方竟回說那次和解沒送上去!是在威脅我們嗎!?...覺得很扯造事者都不敢自己來承擔...上回找一個當警X的叔叔來處理談和解,這次打來又說是他舅舅來的~造事者當初也講得很好聽說要賠償圓滿落幕這次
車禍和解後對方反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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