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耍爛不給賠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事件:再路途中(我騎乘機車),突然遭到停在路邊的汽車撞到(他應該是類似路邊停車那種但是他突然把方向盤打左開出來而我也剛好騎過去就這樣被他擦到我機車右側整台雷了出去)。然後他把我機車移位了,他也把他的汽車也移位,就導致交警無法畫線..等,所以警察也只好做做雙方筆錄、拍照存證(車被移了!!)。過了2個月了,對方也都沒打電話關心過問都沒有,最近我親自打電話給對方,他卻說反嗆說車修了6~7千塊非常不爽的還掛我電話,我話都還沒

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1-12-30
智多星回答你~事件:再路途中(我騎乘機車),突然遭到停在路邊的汽車撞到(他應該是類似路邊停車那種但是他突然把方向盤打左開出來而我也剛好騎過去就這樣被他擦到我機車右側整台雷了出去)。對方因起駛未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為肇事主因,我方是否有肇事次因則按當時筆錄及現場跡證而定。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
Carol avatarCarol2011-12-29
請直接到處理員警那與他說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再來就等對方來找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