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前不久在東港因塞車又停等紅綠燈背後車追撞那時一共有四台車我爸在第二台警察局的調查報告為第四台有責任其他三台都是未有責任我爸那時是靜止等待紅燈第一台級第三台都是靜止狀態但國泰保險公司以我爸車頭比車尾嚴重就堅稱我爸是屬於行進間撞擊第一台的車主也堅稱他只聽到一次撞擊聲而不是兩次但車頭比較嚴重也不是多嚴重但有傷到冷卻風扇所以維修費比較貴國泰保險公司可以以些微的車體狀況就如此堅稱是屬於行進間撞擊嗎?連第一車的證詞都不予接受一直要求我們去做鑑定為了這些爭議還要請假去申請許多的手續與調解這些可以要求賠償嗎?PS:後方肇事車輛為第四車前方為第一車
連環車禍責任歸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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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初步分析表,找申訴管道申訴
但是沒有太大強制力
可能還是要打官司解決
另外一種是我車有車體險甲乙丙
申請理賠
你的保險公司找對方討錢
沒有車體險甲乙丙,你自己慢慢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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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至於你們的所謂"手續與調解"
這些是自己要負擔的
不是在求償的項目內
不知你們有無保第3責任險
有的話....保險公司可處理
如果只有強制險
很抱歉....
只能自己與其他人或保險公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