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 借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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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告過失傷害..

經檢察官的判決是說他的案子輕則判10幾天..重的話大概一個月..

而最後的判決則是期限內賠償對方5千元..然後不會留案底

想問這樣的判決是合理的嗎?

會想這樣問是因為..法律的東西我不懂..

但易科罰金是繳給國家還是匯錢給對方?

如果匯錢給對方這件事是不合理的..我懷疑我朋友對我詐欺

因為我前後總共借了8千塊給他..然後現在他就突然消失了

我手上並沒有任何借據可以證明他跟我借錢

請問這樣的話我有辦法尋求法律途徑逼他還錢嗎?

麻煩各位解惑..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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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10-15
檢察官不會判這種東西..和解徹告才會不起訴
Joe avatarJoe2012-10-19
期限內賠償芸芸多半是騙人的...
Emma avatarEmma2012-10-24
8000能認識一個可能會在將來惹起你更大麻煩的人,也許不算太大
Lydia avatarLydia2012-10-25
損失,檢察官不會做任何"判決",那是法官的事,檢察官只有起訴,聲
Iris avatarIris2012-10-26
請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不起訴之類的,而且每樣都會有正式書件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0-30
交代到底是啥事,理由是啥,證據有哪些,至於用法律逼你朋友還錢
Damian avatarDamian2012-11-03
您留有任何證據嗎?有句名言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