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20600.shtml
避免國、高中生因一時好奇,在網路上張貼、轉寄色情圖文,或足以引誘兒少為性交易
之虞的訊息,動輒觸法,遭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決定修法,降低為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未來由檢察官斟酌,依不同犯意施予緩刑,給兒少改過自新的機會。
內政部表示,不少十四歲以上,十八歲以下兒少,偶爾會散布色情資訊,警察常用「釣
魚」方式抓現行犯,使兒少依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動輒觸法。
內政部預估,每年約有近一千人觸法,很多兒少因而斷送求學路,誤入歧途,在各界社
團、家長反映下,內政部決定修法。
內政部表示,刑法上十四歲兒少就有刑事責任,很多兒少受到刑罰。大法官釋憲六二三
號也希望能依不同犯意做不同處理。因此修法後,未來檢察官可依刑事訴訟法,斟酌緩
刑。
過去檢察官查獲兒少有從事性交易之虞者,一律移送緊急收容中心,修法後,將由直轄
市、縣市政府的社工做評估,如果評估認為是兒少一時好奇,可考慮通知其父母帶回,
以避免衝擊兒少就學、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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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國、高中生因一時好奇,在網路上張貼、轉寄色情圖文,或足以引誘兒少為性交易
之虞的訊息,動輒觸法,遭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決定修法,降低為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未來由檢察官斟酌,依不同犯意施予緩刑,給兒少改過自新的機會。
內政部表示,不少十四歲以上,十八歲以下兒少,偶爾會散布色情資訊,警察常用「釣
魚」方式抓現行犯,使兒少依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動輒觸法。
內政部預估,每年約有近一千人觸法,很多兒少因而斷送求學路,誤入歧途,在各界社
團、家長反映下,內政部決定修法。
內政部表示,刑法上十四歲兒少就有刑事責任,很多兒少受到刑罰。大法官釋憲六二三
號也希望能依不同犯意做不同處理。因此修法後,未來檢察官可依刑事訴訟法,斟酌緩
刑。
過去檢察官查獲兒少有從事性交易之虞者,一律移送緊急收容中心,修法後,將由直轄
市、縣市政府的社工做評估,如果評估認為是兒少一時好奇,可考慮通知其父母帶回,
以避免衝擊兒少就學、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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