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2方都可提告?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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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話短說好了
我酒駕0.40 騎機車 騎在機慢車道上 那時候是綠燈而且我是直行車
對方雙載紅燈右轉 於是車禍便發生了
對方需住院 而我是皮肉傷
這期間我也都很有誠意去醫院探視對方並且買可以補血的藥品給對方
對方在要出院前2天打給我 跟我說醫藥費是6萬7問我要如何處理
我說 好我付 沒隔幾分鐘又打來改7萬 我也說好
早上我帶著七萬跟合解書去到醫院
對方拿了醫院證明 說到8月15號之前是5萬多
然後又把醫院證明從我手上抽走
那時候我已經把7萬塊給對方了 在醫院裡對方哥哥打電話到醫院來
我問對方說 叔叔那和解....
叔叔:合解的事你不用擔心
隔天對方出院 連收據都沒給我
後面這段期間我都有打電話關心對方的狀況
可是我想想不對 對方收據都沒給我 連拿了我的七萬也沒證明書給我
後面還是我想方法 才叫叔叔寫已收七萬塊的證明書給我
這幾天接到強制險的保單 是11萬多 因為我酒駕所以我是代位賠償
這個我可以理解
可是我覺得我很像被坑的感覺 因為對方還是收了我的七萬塊
我打電話給叔叔 說那7萬塊不是說是當初阿嬤住院的醫療費用?
那7萬是否有包含在那強制險裡面?
叔叔:有 有包含
我問 那是否可以和解了呢?
叔叔:還沒 因為還有後續醫療費的問題...
我問說:叔叔 你有拿到交通隊給你的分析表了嗎?
叔叔:有啊
後面我們沉默了一下
叔叔:你現在是要跟我談肇責問題嗎?
他口氣越來越差,說阿嬤怎樣阿姨怎樣 被我撞是他們活該嗎?
越講越激動
我說 叔叔不要激動 我不是那個意思...
後面我也講不下去了 我就跟叔叔說 好 那我知道了...
掛完電話 我總覺得我是不是要被坑了...
因為對方無意和解 從到頭到和解的事我一直都有問
對方總是用拖延的感覺在跟我說
肇事分析表出來了
是寫對方紅燈右轉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酒駕0.40
那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互告傷害 我敗訴的成分有多少?
對方的感覺一付就是我全錯
他們紅燈右轉的事支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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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avatarJacob2010-10-16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長話短說好了
我酒駕0.40 騎機車 依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35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騎在機慢車道上 那時候是綠燈而且我是直行車
對方雙載紅燈右轉 於是車禍便發生了依你敘述,對方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我方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肇事分析表出來了
是寫對方紅燈右轉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酒駕0.40
那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互告傷害 我敗訴的成分有多少?
對方的感覺一付就是我全錯
他們紅燈右轉的事支字不提...建議你主動安排調解待責任釐清以及傷勢穩定後,即可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由調委會通知雙方出席,在調解時依損失列舉求償明細,以利委員從中協調。走向訴訟如果雙方到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此舉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Eartha avatarEartha2010-10-17
1可能的情形,雙方同為肇事因素50%,或對方肇事主因60%-70%,你30-40%
2雙方都有受傷,也都有責任,都可以成立
3 強制險部份,保險公司,將來總計賠出的錢,會依責任比例向你追償。
4 你付的錢,可以當你將來賠償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