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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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親(以下簡稱病人)於9/4上午因脫臼送到醫院之後,因為需將脫臼部位喬回去,
而進去全身麻醉

打完第一劑麻醉針(藥劑A)後,醫師覺得病人肌肉不夠放鬆而在補打第二劑麻醉(藥劑B)

打完第二劑後,卻造成病人休克,停止呼吸及心跳,施打強心針後才救回,但至今依舊昏
迷不醒,昏迷指數甚至只有5

目前查到資料第二劑麻醉藥,對肝臟功能不健全者需注意使用,因病人有肝硬化病史,所
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有醫療疏失?

病人以往都是在此間醫院看診,所以病歷資料是齊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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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5-09-18
光這樣寫只能說有可能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9-20
"需注意使用"也並非"禁止使用"
需要專業人士才能判斷是否有醫療疏失
Tom avatarTom2015-09-21
快找律師協助~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9-22
市面藥物有上那警語沒過半恐也不少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9-25
怎麼注意? 怎樣才算注意? 醫師的醫療行為只負過失跟故意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9-26
原告要證明醫師的醫療"行為"有疏失 這個藥醫療跟法律
兩方面的專業 順便一提 告民事侵權時限2年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9-29
能提供藥名嗎?看描述比較像是藥物過敏反應,一般說肝不好
Erin avatarErin2015-09-30
大部分是指藥物代謝比較慢,並不會肝不好的病人用了會休克
Noah avatarNoah2015-10-03
通常只是會延長藥物作用時效,也並不是絕對禁忌不能使用
Delia avatarDelia2015-10-05
如果是藥物過敏反應的話,除非是有相關過去過敏紀錄,不然
臨床上很難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