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同訴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假設「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對「戊」提出刑事告訴(偽造文書.侵占)

一審判決「甲、乙、丙、丁」一方敗訴

若「丙、丁」兩人接受判決,不願意再上訴。但「甲、乙」兩人想繼續上訴

則甲、乙是否可以繼續上訴呢?



不知道敘述有沒有問題,還請不吝指教與解答,謝謝。

--

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12-31
刑事?
Kumar avatarKumar2019-01-01
檢察官才是原告,原被告才能上訴。甲乙陳報狀給跟檢座,
看他要不要上訴
Carol avatarCarol2019-01-05
上訴是檢察官的事情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1-06
直接貼法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得撤回其告訴。故一審判決後不能撤回告訴,當然還是告訴
人。另外,偽造文書、侵占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一旦提出告
訴,檢察官代表國家開著自走砲,他想怎樣就怎樣,所以
檢方上訴,則告訴人還是告訴人,但就訴訟條件根本沒有
重要性。另外,如果有和解,也不是不能陳報和解或撤回,
只是不生效力
Ida avatarIda2019-01-11
列不列不是重點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1-11
非告訴乃論如果判決無罪,檢察官會報核主任檢察官,主動上訴
,不經由告訴人同意,但會發公文告知訴訟雙方當事人以公訴權
提起上訴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1-15
二審再無罪,則由主任檢察官請核檢察長,再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