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手後禮物收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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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閃光接到電話
電話是閃光前男友的現任女友
以下稱為A
閃光前男友為B


A向閃光追討閃光與B交往時所贈送的禮物
根據閃光的說法那些禮物都是B送給他的
但A聲稱有某部分是"借出"的
A甚至說B送了一台機車給閃光
而我確定閃光沒有機車

對閃光來說那些禮物是某些回憶
所以我也沒請閃光丟掉


想請問當前男友在交往期間送出的禮物
有追討回來權利嗎??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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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3-10-25
沒有 叮東叮東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10-27
真沒風度...
我是說追討的前男友
Jake avatarJake2013-10-28
你們的關係好複雜...= =
Zanna avatarZanna2013-11-01
連前男友都沒資格來追討了 更何況他現任女友 科科
Elma avatarElma2013-11-02
除非是以結婚為前提送的東西如婚戒之類 否則送了就是送
了 要不回來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11-03
A要討回的,是B對於那段的回憶~(這種事沒道理可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