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生否認之訴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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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63條第2項說
夫妻一方或子女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者後2年內
或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而於成年後2年內,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那如果以上條件都已經無法適用時
(夫妻子女知悉已逾2年未提,子女成年已逾2年亦未提)

依現行法令規定,該名子女是否就已經"確定"和本生父母緣盡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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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09-10-04
婚生否認跟本生父母沒關係吧
生父生母還是可以認領啊
Harry avatarHarry2009-10-06
是生父仍可認領 生母不用認領就視為婚生了
Cara avatarCara2009-10-06
認領要非婚生為前提,法律上如果是他人的婚生子女的話....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10-07
想了幾招都不行 婚生子女不能準正認領 直系血親也禁收養
Dinah avatarDinah2009-10-10
最高法院96台上2811 認領時間點不對不能發生認領效力
Ida avatarIda2009-10-15
感謝樓上回答 所以婚生子女的推定 只能用否認之訴推翻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