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些真的懂這些法律以及一些可以用哪些”法”保護自己全益的事情~~能耐性看我以下篇文者我會很謝謝您也感謝您為我解惑事情發生是這樣的在2010上半年期間我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位小六的女生互加”即時通”後我們並沒有太大的互動而在2010下半計年也許是自己之後也有在去教會關係或一些人生新想法的成長自己開始會偶爾傳些關心人的簡訊給手機的朋友偶爾當然也包括那網路那位女生但她大多數不太會回我~而我傳的內容大致都是:晚餐時間
關於我被灌上猥褻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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