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車撞到人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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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方綠燈後!我左轉彎後過一下子就撞到人因為它沒走斑馬線(離斑馬線有一段小距離)直接跨越雙黃線雙線車道撞到後他沒事就帶7-11(她好像要去7-11)然後我一直問他怎樣他一直說沒事有捲袖子看他也說沒事然後我就問他那我要走了!他說好!就各自離去了!那這樣我有事嗎!?如果真的有事!7-11的監視器可以政明我有關切後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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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4-03-28
1.行人未走斑馬線.跨越雙黃線雙線.穿越道路不當.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雙黃線就是分向限制線.禁止車輛行人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2.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
Steve avatarSteve2014-03-27
超商可能也沒拍到先去警局,登記在工作日誌上在等看看對方是否反咬=(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3-28
但沒備案,超商才不會給他的
Puput avatarPuput2014-03-28
建議你回事故地調閱監視器保存,避免對方突然反咬我方一口。
Linda avatarLinda2014-03-30
基本上行人的責任比較大而且也有監視器證明你有下車檢查並且確保行人沒事...但是比較保險的辦法還是有叫警察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