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詐欺案被害人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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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去年的9月底被類似解除分期付款的詐騙電話騙了10萬元左右事後有去警察局報案詢問了一下警察後續處理,警察說找到犯人跟錢要回來的機會不大所以就沒有選擇提告過了幾個月後,這幾天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傳票上寫了我是被害人10以及我是被傳喚人傳票上的附記:準備程序傳票一件。準備程序說明書一件、犯罪被害人告訴人訴訟權益告書一件、使用通譯聲請書。如無意見陳述,得無庸到庭。由於要應到的法院有點遠、上班還要請假...附記上是有寫"如無意見陳述,得無庸到庭。"所以不曉得是否該不該去以下是我的幾個問題當初警察在問我時,我是選擇不提告,所以可能是檢察官或其他被害者提告的嗎?如果要去,是不是要準備附記上寫的東西?若去了,拿回被詐騙的錢的機會大嗎?到法院後我會需要做什麼?如果不去,是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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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3-14
你選擇不告,但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所以警察一知道有犯罪事實了,也是要偵辦到底的,所以不會因為你不提告就沒有辦。至於要不要去,就看您是否在意那筆錢,我個人認為最好是去開庭,給牠們一點教訓,同時還要讓牠們賠到只剩下一條內褲,牠們「才」會知道做錯事,不然這種的根本就不把被害者放在眼裡。當然如果您都覺得無意見,不去開庭也沒有關係的。  如果你要去,那麼就是把你當初被騙的證據全部備妥,以便呈堂證供,這種的只要知道可能會被抓去關,都嚇得要死,「才」會知道牠們的行為非常惡劣,也「才」願意與被害者和解好換取緩刑,但牠們根本就是都沒有悔意,詐騙集團牠們的問題回答到都不想回了,而且回答到牠們不想看的還會寫信來辱罵,顯然根本就是後悔假的。個人認為,當初牠們在騙你的錢時,是不會考�
Gary avatarGary2015-03-15
是因為抓到了詐騙集團!!!而您有資料在詐騙集團~法官才會傳你當證人或關析人!!!去法院~證人有交通費可領!!若此詐騙集團確實騙過你!!你可用判決書~說明您被騙多少錢!!要求債權確認!!可告他執行假扣押!!多多少少要一點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