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讓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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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一月時打下一間店,早上時我媽朋友會先去開店,剛剛我媽朋友打來

說原經營者又到店裡搬東西,上次是搬椅子、衛生筷跟衛生指,今天是搬瓦斯爐、

免洗湯匙跟躺椅,我媽生氣打給他,跟他說原本不是這樣說的,但原經營者一直

跟我媽說:「有啊!blabla…」讓我們實在很生氣!

一開始簽約時,由於沒把轉讓細項寫在契約上,才導致今天這種麻煩,不知

道有沒有法律強者可以幫我看看以下轉讓書有沒有什麼漏洞,希望能補救!(當時簽

約第三人是我阿姨。)



轉讓書

現有XXXXX店,店址XXXXXXXXXXXXXX。原繼承者XXX(以下簡稱甲方)

於X年X月X日轉讓於XXX女士(以下簡稱乙方)轉讓金壹拾貳萬元整。另

附備註如下:

壹、貳、參、 ←這三點都OK

立書人

甲方:姓名、身分證、住址、簽名及手印

乙方:姓名、身分證、住址、簽名及手印



拜託各位了...

我們真的快受不了他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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