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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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前陣子已過世,留下兩間房子,生前口頭說一間給哥哥,一間給姐姐,沒有白紙黑字
更沒有所謂的遺囑

因半年之內要完成過戶登記,否則會罰錢,所以哥哥一直再催我辦印鑑證明,好讓代書辦
過戶,但是我想爭取所有繼承人都均分,之前跟他們談過(當然不可能有結果),且還因
為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所以不可能分到那麼多,想請問我該怎麼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

繼承人有:爸爸、哥哥、姐姐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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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4-10
罰錢沒罰多少,有上限。通常嫁出去的都是拿點錢意思意思
,當然還是可以爭取均分,爸爸的意思呢?
Zora avatarZora2020-04-13
遺囑是法定要式行為,若不依民法規定之法定方式為之者
,依民法第73條規定,是無效的。
Tom avatarTom2020-04-14
本件主要還是在親情及財產上利益之取捨問題而已。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4-19
只要有一個繼承人不拿印鑑證明、印鑑章出來的話,基本
上意定之不動產分割繼承登記就辦不成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4-19

至於登記規費處罰問題,我覺得是小事,因為跟整個財產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4-20
上利益比起來,真的就是很小的金額而已。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4-25
所以,妳打算用"均分"的名義,踐踏妳媽生前的意願,是嘛?
講白一點啦,是妳自己想要的,就說一聲吧....
不要拖妳爸下水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4-28
你怎不交代一下,為何妳媽只分給你哥跟你姊?? ^_^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4-29
而且,妳已經明確知道妳媽的意願是怎樣了,對吧?
Doris avatarDoris2020-04-29
難道妳要在法院跟法官當庭講
"我確實有聽到我媽親口這樣交代,但我不接受??" ^_^
Jacob avatarJacob2020-04-29
爭取合法權益不要放棄,他們才需要急
Susan avatarSusan2020-05-01
即使親口跟法官說 爭取均分也還是法律給原po的權利吧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5-04
超過法律的事情批評跟指責也沒什麼用處
Belly avatarBelly2020-05-05
法律有保障應繼份,但妳主張後除了爸爸應該都得罪光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5-08
就怕上了法院,大家把事情全抖出來,就有人GG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5-11
阿堵物 歐. James Bond ,真是棒....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5-13
抖出來也是原po願意承擔上法院才會發生的事情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5-15
抖出來還要哥哥姐姐拿出證據證明媽媽有說過那些話
Jake avatarJake2020-05-20
既然都願意承擔後果 就讓他追求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吧
Olive avatarOlive2020-05-20
是沒甚麼會好GG的,鬧上法院那一刻就已經GG了www
Hedy avatarHedy2020-05-23
樓上,若原告跟被告都承認有這些遺言,還要證據??? ^_^
那就表示被告現在就要把這篇砍掉啦
自己快點把自己知道的事實的證據給銷毀掉
Gary avatarGary2020-05-26
^_^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5-28
若雙方對此不爭,原PO頂多就是告要求特留分這一塊
而爸爸若是站在兄姐那邊,則可以先算一下分配請求權額度
Annie avatarAnnie2020-05-30
若被繼承人財產比未亡人來的多,就先想辦法分配一下
剩下再來給他們子女分
Elma avatarElma2020-06-02
遺言除非符合口授遺囑的法定要件,否則是沒有法律上
的效力。
Dora avatarDora2020-06-05
你的權利就是你的權利
Jacob avatarJacob2020-06-09
妳媽都敢說不給妳 人也走了 還有甚麼好顧慮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6-12
長輩都會比較顧沒有能力的,人走了別再想不公平諸如此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6-16
自己放下也是放了自己,別執念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6-19
未依照法定要件的遺囑都無效吧,按照法律去爭取吧
Daniel avatarDaniel2020-06-21
留意你爸還有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
David avatarDavid2020-06-21
我記得就算有遺言 有一定的上限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6-22
最少可以分到1/4 民法規定的
Erin avatarErin2020-06-24
樓上,那就是特留分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6-25
當然,上面有人講遺囑有無效,剛剛前面已經講了
"若兩造對於被繼承人的遺言[無爭議]"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6-27
換言之,原告要主張 "我有親睹母親交代如此,但我不服"
Ida avatarIda2020-07-01
房子給誰不是遺囑,我死後房子給誰才是遺囑^^
Ina avatarIna2020-07-01
當然,如果這句話是死前兩年內說的,那是算遺產的贈與
Eden avatarEden2020-07-06
繼承登記只要是繼承人就可以單獨辦理(公同共有),對
方不願意分就先去登記,到時候再慢慢來談,後續如果要
移轉或分割就會有土增跟房地合一稅的問題,球權在你手
上,只是畢竟家人還是好好坐下來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