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未滿16歲女方懷孕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跟那個女的前一年再一起就是2011年1月1日那時候在一起雙方父母都同意!然後他媽也肯我住她家(睡她哥哥房間)她媽也對我很照顧對我很好我跟那女的因為一些事而分手在今年5月初現在問題來了她媽來跟我說她懷孕四個月了(我們確實有做)我們那時是兩個人都願意的現在她媽卻來跟我媽說她女兒說是被我強姦的...要我們陪賞一百萬...不賠就告我..讓我很無言...可是我有案子在身...保護管訴3年跑一年多了還有一個緩刑正要開始跑Q1.我們是兩情相願的.她��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7-01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滿法定年齡十六歲以上
Elvira avatarElvira2012-06-29
建議你可以去利用政府的法律扶助或是利用線上法律服務(不用等)先初步了解一下權益與狀況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這邊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