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下午4點多騎機車行經十誌路口時跟對向要左轉車發生交通事故我是直行的車對方是要左轉的車而我在他左轉的時候撞上他車子的右前門造成我右腳擦傷扭到淤血及右眼淤血受傷,車禍當時對方並未叫警察而先送我去醫院待醫院回來到出事現場才叫了警察不過車輛都已經移動了,對方在警察來之前說3000元賠我就不錯了到時警察做完筆錄我還要陪他的車修理費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我是否有過失我該如何自保對方開的是公務車是否造成業務過失他的公務��
1.車禍問題~~業務過失傷害,普通傷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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