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教育部出版的書籍是否屬於共有領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好,在下想在這裏請教一個關於著作權的問題。在下從網路上得到了一本書籍的

掃描照片。這本書叫《注音符號總表》,共37頁,具體信息如下: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四月初版
▏注音符號總表壹冊
▏定價洋二角五分

▏編製者: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委員 趙元任

▏出版者兼發行處:北平市黨部街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代售處:琉璃廠 北平商務印書館
▏    和平門外 北平文化學社
▏    各埠各大書坊


  在下準備將這本書內容數位化,也就是把圖片裏的文字打出來放到GitHub上,請問這

樣是否會侵犯著作權。如果單純看編者的話,趙元任先生1982年去世,今年是2017年,根

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二款第三十條(https://goo.gl/iN7eXo):「著作財產權,除本

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所以應該要到2032年纔是

進入公有領域。


  但是我不太清楚教育部的書是否屬於公有領域,大陸的《漢語拼音方案》已經是屬於

公有領域了(https://goo.gl/FqNdTZ),維基文庫下方的分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文件」。不知道這本《注音符號總表》是否屬於「政府文件」?


  希望各位指點迷津,謝謝。

--

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8-27
建議發文問教育部
Elma avatarElma2017-08-27
我會覺得...想太多了....
Ina avatarIna2017-08-29
其實,這份回信一定是會同意的.....
畢竟,教育部主張這是他們的著作權,大概也沒有人想搶..: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