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老人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我阿媽的妹妹過世,留了二千多萬債務,子女均已拋棄繼承, 依順位現在換我阿媽要繼承,但是她已經罹患失智症好幾年, 叔叔姑姑們一直都沒有去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請問現在要如何辦理拋棄繼承呢? 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依現行民法第1153條第一項,之後會有可能仍被求償或是債留子女或是須以自有財產 償還嗎? 因為之後若被求償阿媽也不可能有能力去申請異議之類的, 想請問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會不會有任何問題? 我叔叔說如果阿媽沒法辦理拋棄繼承, 那以後阿媽過世後(她已高齡近百)子女們再拋棄繼承,請問這樣也可以嗎?會有問題嗎? 謝謝幫忙解答! –
實用工具:遺產應繼分與特留分試算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先過世但有子女的,算一房(代位繼承)
繼承人:配偶與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後順序不繼承)
依民法第 1138、1139、1141、1144 條:配偶與第一順序平均;與第二、三順序同為繼承時配偶 1/2,與第四順序時 2/3,其餘由同順序按人數平均。特留分依第 1223 條為應繼分的 1/2(配偶、子女、父母)或 1/3(祖父母);115 年 8 月 17 日修正公布、公布 6 個月後施行,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修正前為 1/3),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規定為準。金額四捨五入顯示;未計拋棄繼承、遺囑、生前特種贈與(第 1173 條)、繼承前 2 年內贈與(第 1148-1 條)與遺產稅。
網友回覆 19
- Poppy
天降橫財就會有
- Zanna
在聲請拋棄繼承期限內,監護宣告與拋棄繼承一併辦理
- Oscar
在拋棄繼承受理法院審查中,會先等監護宣告確定監護人後
- Wallis
請監護人(即法代)補拋棄繼承同意書 以上流程供參
- Kama
拋棄繼承聲請狀內請註明聲請人阿嬤另行辦理監護宣告
- Kristin
謝謝樓上的建議
- Belly
借串問一下,現在不是都限定繼承為主了嗎?
- Mia
正確來說,往生者往生時起繼承人就繼承往生者"所有"的遺產與債務,只是以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 Dinah
繼承人仍得自由選擇究竟是要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或
- Olivia
拋棄繼承,當然委由繼承人自己去衡量箇中利益與成本
- Mary
又原po阿嬤失智,就算是限定繼承,將來若債權人得知阿嬤
- Connor
是繼承人,後續的程序其實也沒那麼簡單,也有可能債權人
- Noah
要原PO阿嬤陳報,因阿嬤失智,所以屆時其親友也是要幫忙
- Cara
(非以阿嬤本身親友財產清償)也有可能債權人直接以阿嬤起
- Elvira
訴,當然實體權利上我們可以說阿就以遺產去還就好
- Ula
可後續的法律程序其實對一般人來說也不是那麼容易
- Blanche
所以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陳報遺產青測得由繼承人自身或家屬衡量後為之。
- Kelly
謝謝r大詳細的說明!我已建議長輩還是先同時辦監護宣告
- Olive
和拋棄繼承比較不會有後續的問題,謝謝提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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