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個助理工程師..公司說我犯了公司簽約的條例所以要罰款罰了我50萬..要我簽下本票...我已經簽了...事情是這樣的...1.我們公司代理半成品...我去向A公司買成品給朋友!A公司給我的也是他們出貨的價格沒有因為職務佔有任何利益!也未對公司造成損失!(業主:因為職務方便什麼有的沒的還有業務侵占!說我違反條例)2.是我投資B去做生意...但是生意是也是材料零件但是和我做的行業有相關...(業主:因為我做的事先關事業)當時我不懂...業主要我�
(20點)哪位懂法律還有勞工合同的可以幫我忙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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