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A與B、C是親兄弟關係,A在網路上拷貝他人的網路企畫作品再加以修改(一直改改到讓對方無法察覺),然後A在面試時謊稱是自己的作品,結果A錄取了。B在聽從A的意見之後就用A在當下工作的網路企畫作品然後再加以修改(一直改改到讓對方無法察覺),然後B在面試時也謊稱是自己的作品,結果B錄取了。請問這樣他們有錯嗎?結果C本身就跟A與B很個性很不合了(C看不慣A與B)該告他們(A、B)嗎?請問A與B有觸法嗎?因為C失業已久。結果常常被A罵說沒路用��
A與B、C是親兄弟關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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