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j12377 進來看一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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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給 jaj12377

先說我沒有挺誰的問題,純粹講一下PTT相關規定

對於板上某篇文章有意見,認為該篇文章違反版規

-> 站內信給版主,或是其他方式檢舉,等版主處理


但是很遺憾的,本版版主失蹤很久了

此時就是上組務版申訴或是罷免

Law-Service <= 組務在這邊,但是本版版主同時也是組務就是 (炸


如果之前你寫的信沒有留備份,就重寄並且留備份

之後要申訴要幹嘛才有證據.


現實法律程序也是如此,曠日費時需要保留證據,就當你跑法院前的練習吧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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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這個討論串到底能不能釣出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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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9-23
好,感謝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9-24
看精華區已經有人多年前檢舉過兩次了
Yuri avatarYuri2018-09-28
版主是組務...這讓我無言了 這...要不要聲請迴避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