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法律專家或者有經歷過類是情形的好心人士回答○我的小孩剛服完兵役回到社會上工作,一直很乖,沒有任何前科,或是在警局有留下任何不良紀錄○目前在KTV上班,,在職場認識到販賣k他命的人○現在狀況來了~他的朋友知道他認識賣藥的人,就拜託他幫忙購買,有二人總共買了五次○(都是0.30.50.8最多是1公克○他自己還有過自掏腰包幫朋友補上不足的金額給賣主○這樣算販賣嗎?都是3百5百的小金額○警方筆錄上是註明他販賣K他命○在法院上這情形,販賣��
K他命判刑的可能性和錯綜複雜的案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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