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效力VS.效果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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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consider (reconsider)》之銘言:
: 學長甲說:
: 效力跟效果可以替用
: 學長乙說:
: 效力跟效果不同
: 前者指效力範圍
: 後者是法律效果
: 誰說得對呢?
效力
個人覺得可以說是
「法規範之作用力」
至於「效力範圍」
則是「效力」所及的深度與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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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吹毛求疵啦 因為「效力」與「效力範圍」還是不一樣
不贊同的人請原諒我這無知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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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是心中最懼怕的來處

卻也是成功後最想到的去處~~<名揚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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