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恐嚇取財詐欺t吃霸王餐的法律性質 - 法律Callum · 2015-07-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大大好 最近看到一個議題 有人單純吃飯不付錢(俗稱吃霸王餐) 該行為是否觸犯刑法 有三種說法 詐欺得利罪 恐嚇取財罪 不觸犯刑法 小弟認應以第三說為當 請問各位先進們 是否有其他見解 可以互相討論 -- 法律恐嚇取財詐欺All CommentsLauren2015-07-15要看情況Irma2015-07-18如果是忘記帶錢那是民事問題 如果是一開始就以吃霸王餐為目的而去消費 那就有詐欺問題Belly2015-07-21然後怎麼會扯出恐嚇取財...Catherine2015-07-26如果要討論 支持第三說的理由何在?有三款見解的狀況下,不解釋其他的也好歹說下自己支持的Zanna2015-07-28說法吧~Bennie2015-07-30詐欺罪要以有使用詐術為要件 單純吃進去吃飯不付錢Suhail Hany2015-07-31想不出有何使用詐術 使他人信任己具付款能力Elvira2015-08-03選擇第三說 是因為管件認此行為應屬民法之債務不履行George2015-08-05縱然一開始就不打算付款而為消費行為若不符刑法財產罪之Olivia2015-08-05成要件 應僅可探討民法吧Michael2015-08-09老闆說先付錢唷 t說吃飽再付 吃飽後付不出 就詐欺惹阿Wallis2015-08-11t在吃飽喝足後對老闆說 那邊那個我朋友會幫我付 就走惹Emily2015-08-16實務通用見解為第三說。但是若是累犯則會被員警依照詐欺現行犯直接帶走,新聞前幾天有報導Yuri2015-08-20V大 實務通說有相關判決字號嗎 我網路上好像收不到相關判決Michael2015-08-22如果是詐欺判決,可以參考前兩天新聞,關鍵字搜尋“霸王餐”試試,因為累犯,家人也不願意再出面付錢,所以被聲押獲准直接免費吃牢飯。而很多被歸於民事行為也可以搜尋一下關鍵字,有很多新聞及律師見解可供參考。原因在於,詐欺為使用“詐術”,但是吃飯不付錢要定義詐術真的有難度,於是都還是會先移送民事。但若是累犯,則是嫌疑犯很明確明知還施以行為,這就可以用行為人有前例而追訴為刑責(這部份有間餐廳也遇過,新聞應該還搜尋的到,因為是兩次吃霸王餐,後來被判詐欺換算易科的金額比吃的還多20倍)。Elma2015-08-24行為不觸犯刑法無累犯可言,初次行為無詐欺第二次行為Sarah2015-08-26何以構成累犯? 另無刑事責任 民事何須移送? 移送何處?Caitlin2015-08-29一整個鬼打牆Eden2015-09-02簡單說,如果是初犯,一般以民事債務不履行處理Kyle2015-09-07但如果之前有類似紀錄或是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是故意去吃霸王餐,就會被認定有詐欺故意Olive2015-09-11沒錯,K大的說法完全正確。原PO 在新聞或是可搜尋的到律師見解頁面,所述的說法就是如K大所述。實務的確都依民法先走,但若是累犯(再犯、累犯定義非只有刑事為稱),則就會由員警或是民事庭法官轉移地檢。所以不是吃霸王餐就不用付任何責任,而是初次如何定義“詐術”以及兩次行為以上是否可稱“積極不作為”定義詐術行為Daniel2015-09-13ps:例如在民事庭的買賣交易糾紛或是租賃、承攬,就有累犯、再犯稱謂。所以不是只有刑事可以叫累犯及再犯。Andrew2015-09-16民事累犯? 犯罪? 民事何罪之有?之前有類似紀錄或是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是故意 那第一次Christine2015-09-20的詐欺行為在追訴期內也該起訴 第一次就是詐欺罪惹Megan2015-09-23大家對不起,我給了錯誤資訊,我更正。累犯跟再犯只存在刑事行為人沒錯 Orz。而我在民事庭所經歷的,是庭長不以專用法律術語,為了讓一般兩造簡單明白所說的稱謂,裁判書則以“往例”或其他專有法律名詞製作裁判書。對不起,給了錯誤訊息 Q QRelated Posts姨丈跟阿姨借錢不還對方如果提出告訴是否該出庭關於勞基法基本薪資庫板隔間/無塵室?哪裡有在做無塵室耐燃陶瓷蜂巢庫板隔間牆?我想了解毀棄損壞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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