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聘約上名確指名要在應聘回條上「簽名蓋章」,表示同意應聘
但本人確記當初只有簽名,這樣我可以主張聘約無效嗎?
因為離職,而對方堅持要求按照合約上主張3個月的違約金
而且幫我的做後一個月新水扣住不發,這樣合理嗎?
--
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聘約上名確指名要在應聘回條上「簽名蓋章」,表示同意應聘
但本人確記當初只有簽名,這樣我可以主張聘約無效嗎?
因為離職,而對方堅持要求按照合約上主張3個月的違約金
而且幫我的做後一個月新水扣住不發,這樣合理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