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取得授權後 銀行不能阻止請款的法源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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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eneiswawa (尋找→幸福的道路)》之銘言:
: 請問....
: 我提供信用卡讓業務取得授權碼,
: 但後來因為消費糾紛,希望信用卡公司止付
: 信用卡客服回覆:
: 以提供資料讓對方取得授權,即視為成功刷卡,雖然對方尚未請款,
: 但銀行方面無權阻止對方請款!!!
: 我想問的是,
: 銀行主張的『無權阻止對方請款』 法源依據為何???
: 是規定在我國的哪一條法律條文當中??
: 還是銀行內規???還是信用卡條款???
: (我知道正常不能止付,這只是假設性的問題,希望了解信用卡法規~~謝謝)

你應該著墨在
「阻止對方請款」的法源依據

因為你讓對方刷卡之後買賣成交,你授權銀行付款給對方,這是你刷信用卡的一種
授權動作,所以銀行必須要付錢給對方。

但是你可不可以片面要求銀行不要付款?這是不行的

畢竟交易糾紛是「消費者」與「店家」之間的問題
況且交易糾紛若未明定誰是誰非,銀行何來權益阻止付款??

而銀行付款之後,你的權益應該循民法或消費者保護法向店家求償。

換個方式想

信用卡只是支付工具的一種,跟現金差不多,你跟店家的交易糾紛,不會叫鈔票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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