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書】是否比【本票】更好,更能保障債權人把錢要回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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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mail教過,借錢給朋友時,簽【保管書】比【本票】更好,因為雖然持有本票,可是他只要名下故意沒財產,債權人還是只能看他得意洋洋花現金。但是【保管書】不一樣,如果沒歸還,可以告他"侵占"這樣是構成公訴罪,如果使用借據則是民事上的責任,寫保管書是保障自己的最好方法。我並沒有要收他利息,二十年的老朋友了,心理當然主要是想幫個小忙。但是問題是,人會變....,這麼多年來,由於借錢給許多朋友,反而都因此逃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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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11-06-16
法律上根本沒有所謂<保管條>這一項名詞,那是因為很多錢被倒債後,自己想出來的<另類>保障方法;自認為這樣的借貸方式可以獲得法律上更好的保障,債款也一定討得回來。其實不然。只要辦案經驗豐富的司法官,一眼就知道這是金錢的借貸關係,一開始一定叫你們先行庭外和解,和解不成再進入司法程序。辦案老練的法官反而會問你,為何你要把錢交給對方保管呢?不能存入自己的帳戶嗎?碰到這樣的問話時,請問你要怎樣回答?很多人以��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15
就算構成刑事上的責任,也不代表對方有錢可以還你。換言之,對方可能選擇接受國家處罰,也一樣沒有錢可以還你。既然肯借人錢,就別太期望未來能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