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能是個資法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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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您好

假設小弟在工作上會跟客戶或民眾有互動(但非業務)

公司長官認為上班時間外 也不能漏接客戶與民眾電話

叫我在傳單上附上私人手機號碼


請問這樣有無違反個資法?


上網研究一下 個資法有三個層次 : 蒐集 處理 與利用

利用是指 個人資料之利用,只可在執行法定職務及搜集特定目的範圍內。

所以只能約束他人 不能把我的電話 用在非公務上



但主管可以 因公務上需要 ,而命令我留電話嗎?

很害怕 電話被亂打 我該怎麼辦....

跪求各位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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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9-01
再辦一個門號公務用就好 離職就退掉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9-04
如意卡是你的好夥伴
Agnes avatarAgnes2015-09-05
不喜歡可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