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因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在家休養了4天..但因小公司.1個老闆(業務)/1個會計(是老闆的姐姐)/1個是我(設計)...其實公司原本還有另一位設計(4月中離職後至見老闆登104卻不見有任何人來面試..以前也是這樣我們這行業大概就是11月開始忙到6月初..總是撐到需要開始忙時才找人進來.所以我也知道他想省點人事成本..我也知道小公司經營不易..彼此互相體諒偶爾雖有不快但拿人薪水有能怎樣...)但遇上這車禍也不是我願意的..因為責任感我撐著到公司工作...我自
上班途中車禍.但老闆要求上班..卻不願幫我申請勞保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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