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二審第一次開庭法官就說你要上訴嗎?我會判更重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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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陪朋友去台北高等法院,朋友一審被判2年6個月,因覺得太重,上訴二審今天第一次開庭,真是被女法官嚇到了...台灣法院真是都欺善怕惡嗎?朋友上訴二審,檢察官沒上訴,被害人也沒上訴(以下記憶有限,無法100%呈現原貌,僅大概原意寫出)女法官一開口就用恐嚇威脅的口吻說:XXX,你為什麼要上訴.(很大聲嚴厲).朋友:我..覺得判太重..希望..女法官:我不想聽你多講,我看一審對你很寬鬆喔如果你要上訴,我會判更重喔(很大聲且嚴厲)朋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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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07-13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大大您先不用那麼激動,處理刑事訴訟案件要以「一心不亂」的態度去面對!其實這是台灣第二審法院一慣的陋規,大大您說的也沒錯,的確都是這樣嚇被告撤回上訴來減少訟源。此外,樓上的大大雖然點出刑事訴訟法第370條「但書」不受「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限制,但是一般不懂法律的人應該是無法理解,所以我再解釋一下:所謂「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意思係指原判�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7-11
回上面大大,違反銀行法。
Adele avatarAdele2010-07-10
你朋友到底犯了什麼罪?我也是看案子在回答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7-12
你好:原則上檢察官沒有上訴,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例外情形即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但書之情形,則有可能判得比第一審重。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一))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29年上字第5380號要旨: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二條但書所謂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凡變更第一審所引用之刑法法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