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車禍死亡,有喝酒,公司未加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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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新公司任職一般水電裝修技工,薪水NTD28000-32000,上班第六天,在下班途中車禍身亡(有喝酒,自撞),公司沒幫我弟加入勞健保,我該如何幫我弟爭取他應有的權益?該公司有派人說他們有誠意解決,但馬上又說我弟剛進公司是臨時工,一天NTD800*26(天)=20800元,叫我們跟他和解說願意賠償我們20800*35=728000元,請各位懂律法的人請告訴我,這樣算合理嗎?如果不合理,我該採取什麼行動?我有問過勞保局,他們都叫我跟該公司私下和解,說什麼大公司我們小老百姓是告不贏的,就算贏了也拿不到錢,真是如此嗎?請各位懂律法的朋友幫幫我!無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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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1-01-01
這樣你們是比較吃虧沒錯!何況你弟又做幾天而已!
你們覺得不合理的話哪麼就協調到合理ㄚ!
因為勞保局說的沒錯!打官司費時費力又不一定會贏!
但是還是有辦法去解決的!
有疑問或需要在請上我部落格留言!或點大頭有聯繫方式!
我能幫你解決你的困擾!
Mason avatarMason2011-01-04
能跟雇主要的,也就是勞保的死亡給付,而該公司已經願意給35個月的給付了,差別在於月薪資多寡的認定,但當初薪資怎麼談的,也就公司跟你弟知道,而你弟已經不在了,且才上班六天,應該沒領過薪水,你們又要如何證實他月薪不是公司說的20800元??
酒駕事故不算職災,所以不用想職災給付的40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