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問題的前提條件為住宿場所非服勤處所1.早點名在哪裡早點名?我們目前要去服勤單位早點名,時間是6:50,服勤時間是7:40,早點名是否應該在住宿場所點名?2.備勤的定義是服勤完畢應在服勤單位安排之住所或場所"休息待命"2-1我們備勤時在服勤處所而非住宿場所,備勤時間為晚上19:30-21:30(服勤時間只到18:00),我們去服勤單位就必須做事,而於備勤時間並不算於加班時間內,"並且"規劃出每天要清掃的地區,而非"臨時性"的工作,這�
替代役服勤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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