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好意思!!小弟我因前陣子因詐欺案吃上官司,被一審判一年兩個月現在上訴二審,請問有機會判緩刑嗎?我知 - 法律Hedda · 2017-05-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Daniel2017-05-27中華民國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Regina2017-05-30因該會緩刑Sierra Rose2017-05-30機會有。但要不要給,看法官。Related Posts因配偶外遇欲訴請離婚,但又想自身並無一技之長無謀生能力,問:離婚後可主張如何之權利?政府不肯給檢舉餿水油的窮人大量賞金是不是政府不希望有人檢舉?網友們好三天的發問感恩回答!前因家中失火已一年本就沒人傷亡但是十一樓就是聯合房東共同誣告過失傷害與公��抓姦結果被告下一步怎麼走有法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哥,因為發現先生外遇溝通多次後他仍然還是跟外遇在一起攤Line可以做為︽通姦︽的證據嗎? 婆婆質疑我為何知道先生和小三為何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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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但要不要給,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