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擁有乾隆時期古董花瓶一只,因即將出國遊學,擔心出國期間若有地震將造成花瓶毀損
,便與開設古董店之好友乙商量寄放在乙處。之後乙將該花瓶陳列店中,經客人丙詢問是
否出售,乙表明該花瓶為甲所有,但甲已經全權委託其處理,雙方同意以新台幣二十萬元
成交,丙當場付清價金並取走花瓶。請分析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想請教一下 這題考古題
關於甲乙之間 書上是是寫 若甲不能請求丙返還花瓶
可依不完全給付規定 227準用226 請求乙賠償
我有疑問的是 乙不能依債之本旨 將花瓶還給甲 私下把花瓶賣了
這不是不能給付嗎? 花瓶又不是有瑕疵 為什麼是不完全給付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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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與開設古董店之好友乙商量寄放在乙處。之後乙將該花瓶陳列店中,經客人丙詢問是
否出售,乙表明該花瓶為甲所有,但甲已經全權委託其處理,雙方同意以新台幣二十萬元
成交,丙當場付清價金並取走花瓶。請分析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想請教一下 這題考古題
關於甲乙之間 書上是是寫 若甲不能請求丙返還花瓶
可依不完全給付規定 227準用226 請求乙賠償
我有疑問的是 乙不能依債之本旨 將花瓶還給甲 私下把花瓶賣了
這不是不能給付嗎? 花瓶又不是有瑕疵 為什麼是不完全給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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